通讯员(李慧燕)12月1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李慧燕等同志前往乐都区朝阳中学,在该校电教室开展了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师生达600余名。
为切实贯彻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联点学校,与校领导、老师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学生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座谈了解了具体情况后,检察官有针对性开展了专题法治讲座。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解深入浅出的讲解。并结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教育惩戒规则》要求他们遵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尊自强,树立正确的行为标准,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通过这次活动,充分发挥了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的作用,在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彰显了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