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祁相果才让)11月30日,互助县看守所因原监所重建启动搬迁工作,历经3个多小时,互助县看守所81名在押人员全部安全转押至西宁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员转押工作顺利完成。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干警全程监督,确保看守所搬迁和在押人员转押到位。
为确保转押工作安全无误,依法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11月28日,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组织召开互助县看守所异地转押协调会议,公安厅监管总队、西宁市公安局、海东市公安局、互助县公安局及互助县人民检察院驻监所检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针对转押过程以及转押后监管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并就后续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搬迁转押过程中,检察干警针对在押人员出所检查登记、途中押解、入所清点、监室核对等全过程进行了重点监督,确保所有在押人员全部安全进入监室无一遗漏。进驻看守所后,及时配合监所民警进入监区进行巡查,尽快适应新监所各项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目前,搬迁后全体在押人员情绪稳定,看守所各项工作已正常开展。
下一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责,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发扬优良作风、取长补短、不断强化自身监督能力和水平,更好维护刑罚执行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供稿:互助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