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盛国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好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全力营造安乐祥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节日期间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9月22日,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乐都区司法局对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两节期间警示教育大会。
首先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检察官盛国福同志结合乐都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提出了如下要求:一要加强自我约束,不越法律红线;二要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严禁不假外出;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检察,不能躲避逃避;四要节日期间常见的错误不要犯。
随后,乐都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做了《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讲座。就社区矫正的重要意义,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认清的几个问题,人民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性质与作用,积极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管理,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等方面以法释惑,分析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及脱管漏管典型案例。节日期间,做好自我管理,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走亲访友不参与赌博,不打架斗殴,珍惜融入社会的机会,不再以身试法。
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改造意识和安全意识,拧紧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上的“开关”,敦促他们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供稿:乐都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