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李莲)近年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地方特色,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紧紧围绕省市县委安排部署,充分运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检察工作职责,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入村居、进企业、访群众、听民声,积极探索服务保障实施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倾注检察力量。
一、以党建为引领 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
强化组织合作,注入乡村振兴“关键力量”。由检察长亲自带队,前往联点乡镇开展调研,了解村“两委”班子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驻村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了解乡镇、村干部、村民及企业的法治需求,共商乡村振兴工作思路,将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与脱贫攻坚巩固衔接、检察监督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目标要求有机结合,推进检察业务和专项工作“共促进、共提升”。
深化支部共建,为推动乡村振兴注入“核心力量”。选派2名党员干警驻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以党支部联建共建为纽带,发挥驻村第一书记的“尖兵”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助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先锋堡垒作用,在“七一”建党节前夕,与联点村党员共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相互交流、相互学习,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党员政治素养,为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增强党员联动,让“法治力量”激发乡村振兴活力。紧紧围绕主题党日、“我们的节日”等系列活动,不断深化“党建+N”发展模式,在端午节、“六一儿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积极开展党员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普法讲座、检察官现身说法、曲艺演出等形式,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法典、《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与县曲艺协会共同创作的预防养老诈骗贤孝作品《张奶奶买药记》,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养老诈骗知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与好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二、以检察能动履职 助力乡村振兴
聚焦检察+市域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互助、法治互助建设,积极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生产、侵害农民利益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围绕辖区耕地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积极践行检察监督司法保护使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作为,回收和清理农田农用残膜2915吨,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及农用残膜3121吨,整治被污染林地、耕地等近35.5万亩,以检察实际行动切实保障美丽乡村建设。
聚焦检察+定点化联系企业,助力乡村振兴。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助企暖企”春风行动,认真落实“检察官常态化定点联系企业”制度,通过走访、举办法治讲座等形式,为企业解决涉诉涉法问题。营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聚焦检察+人居环境整治,助力乡村振兴。牢牢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1年至今,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1件。健全生态环境领域衔接机制,与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联合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多元化协作配合”的立体化生态检察新模式。扎实开展祁连山南麓互助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以约谈、磋商等方式向相关主体单位释法说理20余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矿山生态修复费用80余万元,切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乡村绿色生态环境。
聚焦检察+为民办实事,助力乡村振兴。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等专项监督活动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最切身需要,紧盯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周边商铺食品安全监督,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力度,以实地突击检查和“送法上门”等方式对食品经营机构进行走访,针对个别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留样负责人不明确、留样器皿及日期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切实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三、以人民至上为目标 巩固脱贫成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领导包案+司法救助+上门听证”方式,多管齐下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将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在首办环节、问题解决在基层。近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案件信访案件217件,其中检察长带案下访10次,接待人数达40余人次,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21件,召开检察听证15件,用心用情纾解困难,打开群众心结,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了社会矛盾,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着力加强检教校三方合作共建,通过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围绕防止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自身保护等内容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懂法、守法、用法意识。与互助县纪委监委、教育局等九部门召开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联合签发《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与互助县教育局共同制定下发《防范中小学欺凌、预防性侵害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切实防范和遏制中小学欺凌及性侵害案件发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大弱势群体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根治欠薪活动,及时挽回损失,办理支持起诉讨薪案件72件,帮助72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70.53万余元。畅通司法救助渠道,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农村基层群众主动、及时、依法救助,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30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4.78万元。不断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建立完善多元化救助新格局,与县乡村振兴局等五部门会签《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实施意见》,联合县民政等部门对需要紧急救助的6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慈善救助金8.58万元,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以检察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供稿:互助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