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马永芳)6月2日,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作动员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最高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高检禁酒令典型问题的通报》《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以及省委、省院、市委、市院、区委关于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海东市纪委关于三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解读说明了《海东市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会议指出,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后,省市区委和上级院相继召开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充分彰显了省市区委和上级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鲜明态度,对作风问题一抓到底的决心意志,释放了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强烈信号。全体检察干警要清醒认识到作风问题是政治原则问题,深刻认识到作风问题具有复杂性、顽固性和反复性,要始终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执着狠抓作风建设。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体检察人员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恶劣影响和背后存在的政治问题,清醒认识到日常点滴与细节就是作风问题,要始终摒弃“看客”心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思想引领,增强以案促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教育,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严禁”》《全省党员干部违规吃喝“十严禁”》、最高检《禁酒令》等铁规禁令,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深入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确保戒尺高悬、警钟长鸣。
三是深化整改落实,锻造优良检察作风。以此次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为契机,严格对照陈刚书记治吏“六问”,坚持以案为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举一反三深刻反思,持续狠抓整改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以常态化推进作风建设锻造优良检察作风。
四是压实两个责任,建立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室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和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做到管人、做事、治检相结合。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官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干部日常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格局。
供稿:乐都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