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桓玉秀)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珍惜、推广、创新“枫桥经验”20周年。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一直以来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至上”为基本理念、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目的,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检力下沉、主动赋能,实现在最前端化解矛盾、以零距离为民服务,让群众带着诉求来,怀着满意走。
打造信访接待品牌窗口 架起检民沟通“暖心桥梁”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设置信访接待党员先锋岗,将党组织建在接访一线,引导党员干警接访时“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与联系群众作用。同时充分运用12309中国检察网,依托控告、申诉、举报、赔偿等模块,让群众“按键下单”,随时表达诉求,充分用好热线和网络平台,实现快捷便民检察服务;依托“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安排专人专办群众来访、来信、来电,面对面接待、点对点回复、一对一解答,设定检察长接待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活动,现场接受群众信访和咨询,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加强对初信初访的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应受尽受。2018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36件,均在初信初访中化解矛盾,无越级访、赴省访、进京访发生。受理的所有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为100%。
开展检察公开听证 让检察权为民发声
2021年,互助县检察院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报名等方式,确定了首批17名听证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以及法学等领域专业人员,满足检察听证代表广泛性、专业性等需求。制定了《互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提升检察听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立检察听证履职清单和考核评价标准,将开展听证作为入额院领导和检察官的“必修课”,将听证质效作为案件质量的组成部分,切实做到以检察听证能动履职推动矛盾“实质化解”,实现“溯源治理”。近三年来,互助县检察院共邀请听证员675人,召开案件听证会155件次,其中公开听证144件次,不公开听证11件次,听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2年互助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件上门听证典型案例被高检院专刊刊载。
发挥司法救助价值 当好群众抒民困解民忧“贴心人”
互助县检察院积极拓宽思路,能动履职,探索并完善1+N多元救助格局,加强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的密切衔接,有效整合资源,拓宽救助渠道,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2022年和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会签了《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办法》,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最大程度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和社会化救助合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此项新举措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好评。
2018年以来互助县检察院坚持做到“应救尽救”,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4件38人,发放救助金127.68万元,其中救助未成年人23人,救助金88万元;救助贫困户19户20人,发放救助金66.3万元。对需要紧急救助的被害人,互助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积极协调镇政府、民政、社区等单位筹措发放紧急救助金17万余元,切实让困境弱势群体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加大领导包案力度 将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
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做到“应包尽包”,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在办案中的引领、示范作用。院领导包案办理的首次信访案件,对内充分发挥院领导在内部合作、资源调动、部门联动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有效整合资源;对外可最大限度沟通协调,多方协商,全方面多角度使群众的诉求最大化得到合理解决,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减少信访人的“诉累”。2021以来,互助县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1件,已办结21件,化解矛盾纠纷21件,包案率100%,息诉罢访率100%。包案后未出现重复信访,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症结解决在首次信访。
今后互助县检察院将积极开展下访巡访工作,利用“两微一端”及各类多媒体全覆盖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工作,不断扩宽控告申诉线索渠道,持续做好信访、控告、申诉案件听证工作。持续依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联合县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做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开展多元化救助,实现应救尽救。不断强化窗口意识,做好窗口部门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回应人民需求,确保涉检信访“零”上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检察温度就在身边,把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检察招牌擦的更亮。
供稿:互助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