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9月28日上午,乐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疫情期间社区矫正管理公开听证,听证由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任盛国福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监督。
在听证中,承办检察官根据《社区矫正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条款之规定,当前疫情防控形式严峻,尽量避免多人聚集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当适当调整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集中学习的社区矫正方式及监督措施,拟提出检察建议,一是疫情期间暂停社区矫正对象和公益劳动、集中学习,利用助矫通APP网络学习优势,加强自学,适当开展小范围公益劳动;二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互通信息,关注思想动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疫情管控;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能动履职,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确保“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的基础上,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同时发表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听证,乐都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把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真正把问题亮出来,意见提出来,效果显出来,增强了检察机关监督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供稿:乐都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