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青海(王竹君)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既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也是落实“质量建设年”的重要举措,8月4日下午,乐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美玲应邀列席区法院审判委员会。
会前,谢美玲检察长认真听取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汇报,详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全面把握案情,做足列席准备;会上,认真听取案件承办法官对案件审理情况及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情况的详细汇报后,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等问题向审委会阐释了检察机关认定依据,并就案件后续的处理发表了意见。
在今后工作中,乐都区检察院将以列席审委会为载体,积极探索构建检法良性互动常态化。坚持同频共振,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在统一司法理念、刑事政策、法律适用等方面同向发力,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从个案中总结经验,了解审委会在审议案件时对法律、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及时掌握案件审判趋势,促进检法双方在良性互动中共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升办案质量,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联动协作,维护司法公信。进一步加强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的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监督与配合的关系,实现监督与配合的有机统一。做好信息上的互联互通,打造更多释法说理、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持续深化合作,实现多赢共赢。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两长”同庭等平台为载体,不断拓宽与区法院的沟通交流频度、广度和深度,通过对审委会讨论案件全程监督,全力推动构建有效配合、健康和谐的检法关系。有效利用检法同堂培训等载体,进一步加强业务上的互学互鉴,实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为建设平安乐都、法治乐都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