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巡回检察听取了各司法局、司法所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介绍,依次分类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工作档案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活动是否依法依规等进行全面检察,重点关注未成年人、女性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社区矫正情况、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行动轨迹、请销假审批、学习改造、走访记录、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脱漏管、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同时巡回检察组与社区矫正人员谈心谈话,了解日常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和社区矫正对象生活、改造情况,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思想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律意识,解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回检察组要求平安区检察院、互助县检察院采取制发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并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尽快将问题整改完毕,共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主动要求接受监督的做法,既增加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也让我切实感受到了检察官司法为民的情怀,同时在与检察机关沟通和接受监督的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也提高了法治思维能力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能力。
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定期“健康检查”,通过巡回检察“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规范社区矫正管理行为,共同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质效。同时,巡回检察组要求平安区检察院、互助县检察院以本次巡回检察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对检察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共同与司法行政机关分析研判,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海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