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切实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6月22日,平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聘任仪式,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院干警、10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和20名听证员出席聘任仪式,副检察长许曹静主持仪式。
聘任仪式上,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树英同志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海侠同志宣读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决定。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权与特邀检察官助理签订办案保密协议和“三个规定”承诺书。随后,院领导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听证员颁发聘任证书。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晓权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和听证员大力支持检察工作表示感谢,并分别提出要求。
对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光荣使命。增强身份认同和情感认同,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优势,积极助力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二要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检察官的指导下,积极参与,主动上手,对办案中的专业性“疑难杂症”实施“靶向治疗”,对症下药,形成1+1>2的战斗力,助力检察机关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三要严守工作纪律,依法履职尽责。要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不越红线不碰底线,真正做到拒腐防变、清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要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履行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发挥各自领域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到司法办案中,做到自身工作和兼职助理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对听证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能够成为检察机关的“守门员”。在参与听证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听证,秉持公心,不枉不纵。二是能够成为检察工作的“监督员”。真正发挥听证员参与监督的作用,对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开展即时监督,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三是能够成为检察机关的“宣传员”。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广泛传递检察好声音,促进检察机关与各界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及高检院有关工作要求的具体实践;听证制度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深化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检察工作,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案件质量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安区人民检察院将以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为联络纽带,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发挥各自特长,实现检察工作与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互补,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让检察工作向更深更实迈进。
供稿:平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