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青海(王竹君)自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问题图斑整治工作全面开展以来,乐都区检察院针对整治修复过程中存在不积极履行治理恢复责任、治理恢复费用难追回等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模式,成功办结两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追回生态治理修复金、保证金510.26余万元,推动矿山再披新绿。
多管齐下,形成生态保护“新优势”。树牢“一体化”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案双查工作制度,打破线索壁垒。加强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密切配合,实现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最大限度整合办案资源,推进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在办结的两起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非法采矿案件中,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可能存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问题,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送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立案,开展诉前核查案件事实、固定证据材料。
多方共赢,建立生态恢复“新格局”。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按照“认罪认罚+修复保护”相结合的办案模式,将案件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治理恢复责任,及时足额缴纳恢复治理费、保证金情况作为认罪认罚、悔罪的表现参考,对被告人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为政府挽回经济损失510.26余万元,有效避免生态环境保护中“损害主体难追偿,修复要政府进场”的困境,实现了惩罚犯罪、修复生态、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在办理某某矿业等被告人非法采矿案中,针对被告“不清楚委托第三方治理恢复工作情况及对恢复费用有异议”拒付剩余治理恢复费用的理由,公益诉讼部门先后7次前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招标公司、第三方治理公司等部门进行案件事实调查、调取证据资料,通过组织被告人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存疑问题从事实层面、证据层面、法律政策层面进行释法说理,最终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足额缴纳拖欠的治理恢复费用。
多点发力,拓宽生态保护“新途径”。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等行政监管部门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横向合作,切实构建信息线索共享、联合普法宣传协作配合机制,通过诉前案件会商、邀请旁听庭审等方式为继续守护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矿山生态环境上同向发力。建立与行政监管部门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聘请18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听证员。积极主动向前延伸线索发现触角,选聘8名具有环境保护等工作经验的民主党派人士为公益保护志愿者,形成“检察官+公益保护志愿者”网格化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志愿者“检察前哨”情报员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员作用,有效架起检察机关与社会工作的沟通桥梁,努力汇集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生态保护。
多垒平台,唱好以案释法“地方戏”。搭建警示教育平台,根据前期对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问题图斑整改工作调研情况,组织干警走访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企业开展“带‘案’送法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从身边的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放大办案效果。搭建普法宣传阵地,结合“法律七进”、发布典型案例、制作公益诉讼短视频、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呼吁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携手修复生态环境。
在今后工作中,区检察院将坚持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祁连山南麓乐都片区生态环境整治和问题图斑整治工作“回头看”为契机,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检察职责扛在肩上,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做好案件跟踪问效,用好检察建议、磋商等监督举措,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答好属于乐都检察的生态治理“必答题”,在生态治理上交出最优“检察成绩单”。
供稿:乐都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