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疫情多发,我省西宁等地连续出现多例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对我省社会各环节带来考验。面对严峻形势,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坚持疫情防控与依法履职“两不误”,有效保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正常开展。
做严“高墙”内的监督。2020年2月份起,互助县看守所由于疫情防控被封闭,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人员无法进入监区,只能以在办公区查看监控视频的形式进行监督。今年4月份以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检察干警无法进入看守所办公区,监区监舍的监控视频也无法查看,看守所检察监督陷入“暂停”的不利局面。针对此情况,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转变工作思路,及时制定《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置监管场所疫情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积极加强与看守所的联系沟通。针对看守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看守所制发检察建议,助推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看守所疫情安全。以此为机,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与互助县看守所共同协商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看守所每天下午4点向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通报看守所各区域当日卫生消杀、入出监人员核酸检测、监管民警落实防疫规定等情况,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商解决,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漏洞,保证对看守所检察监督不被疫情“隔离”。
做实“高墙”外的监督。在加强看守所检察监督的同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不放松社区矫正检察等墙外的监督工作。4月15日,互助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席恒伟带领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体人员专程到互助县司法局,向该局宣告送达关于疫情期间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建议书》,建议社区矫正部门转变监管方式,暂停矫正对象集中汇报个人思想改造情况,严格请销假制度,利用“智慧矫正”平台,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9、3、9三次信息化核查,了解掌握其活动轨迹,避免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深入乡镇司法所查看监管教育档案,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交流,详细了解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方案、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规范解矫程序等问题形成一致意见,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4月份以来,共查看五十、威远镇、东沟等7个司法所28名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档案,主动与1名初入矫对象及家属交流谈心,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帮其疏导情绪,早日融入社会,做到疫情防控期间法律监督不缺位。
做细执行监督。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和财产刑执行监督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的职责。4月以来,互助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工作人员先后到威远镇、林川、红崖子沟等3个公安派出所,检察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档案7册,针对1件刑期计算错误违法问题,向互助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针对1件已生效判决但部分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的刑事案件,向互助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实现“打财断血”目标,维护了法治权威,体现了“非常时期”检察机关的承诺与担当。
刑事执行检察职责: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来源:互助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