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022年4月4日19时,海东市疾控中心通报K360次列车海南省确诊病例黄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韩有某某、韩某某在我县有活动轨迹;2022年4月4日21时,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通报江苏省苏州市某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冶某某在我县有活动轨迹。现将上述3人活动轨迹风险点位和时间公布如下:
一、韩有某某、韩某某在我县的活动轨迹
(一)3月30日11时,韩有某某、韩某某乘坐私家车(车费现金支付,车内共有5人,另外3人信息不详)从西宁市火车站前往民和县;13时左右到达民和县桃花广场,后乘坐出租车(现金支付,具体信息不详)前往峡门镇巴子沟村家中,后未外出。
(二)3月31日11时,该2人从峡门镇乘坐104路城乡公交车,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老客运站公交车站,后乘坐3路公交车(青B13718)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2时前往川垣农贸市场少东家牛肉面馆就餐(现金支付),后乘坐5路公交车(青B00016D)前往民和大桥;13时乘坐104路城乡公交车返回家中。
(三)4月1日、2日该2人一直在家,未外出。
(四)4月3日10时,该2人乘坐私家车(现金支付,具体信息不详)前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1时乘坐私家车返回(现金支付,具体信息不详)峡门镇巴子沟家中。
(五)4月4日,该2人一直在家,未外出。
(六)4月5日1时36分,将2人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二、冶某某在我县的活动轨迹
(一)4月3日1时,冶某某与同行者(冶在某某、冶某忠、冶来某某)到达马场垣服务区,冶某某在马场垣加油站超市买烟;2时到达民和县家中;10时,冶某某、冶在某某、冶某忠、冶来某某四人驾车前往县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1时,冶某某与冶来某某前往欧默尔牛肉面店(海鸿国际店)就餐(期间冶在某某、冶某忠在车内等待);11时30分返回家中,未外出。
(二)4月4日12时10分,4人驾车前往海鸿国际少东家牛肉面店就餐(冶某某与冶来某某就餐,冶在某某于冶某忠在车内等待);12时35分,4人前往县中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2时50分返回家中,未外出。
(三)4月5日4时,将冶某某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提示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请上述时间段和密接者有相同活动轨迹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社)及县疾控中心报备,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是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做到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到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是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民和县疾控中心电话:0972-8516079
民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5日